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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审查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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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审查申请指南

伦理审查申请/报告指南

为指导主要研究者/申办者、课题负责人提交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临床科研课题的伦理审查申请/报告,特制定本指南。

一、提交伦理审查的研究项目范围

根据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规范》(2016年),《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10年),原国家卫计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2010年),所有我院承担的或在我院内实施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应依据本指南向医学伦理委员会提交伦理审查申请/报告。

二、伦理审查申请/报告的类别

1.初始审查

初始审查申请:符合上述范围的研究项目,应在研究开始前提交伦理审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初始审查申请”是指首次向伦理委员会提交的审查申请。

2.跟踪审查

2.1修正案审查申请:研究过程中若变更主要研究者,对临床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招募材料等的任何修改,应向伦理委员会提交修正案审查申请,经批准后执行。为避免研究对受试者的即刻危险,研究者可在伦理委员会批准前修改研究方案,事后应将修改研究方案的情况及原因,以“修正案审查申请”的方式及时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查。

2.2研究进展报告:应按照伦理审查批件/意见规定的年度/定期跟踪审查频率,在截止日期前1个月提交研究进展报告;申办者应当向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提交各中心研究进展的汇总报告;当出现任何可能显著影响研究进行或增加受试者危险的情况时,应以“研究进展报告”的方式,及时报告伦理委员会。如果伦理审查批件有效期到期,需要申请延长批件有效期,应通过“研究进展报告”申请。

2.3安全报告:对于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SUSAR),以及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可能影响临床试验实施、可能改变伦理委员会同意意见的安全性信息应及时报告。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指临床表现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超出了试验药物研究者手册、已上市药品的说明书或者产品特性摘要等已有资料信息的可疑并且非预期的严重不良反应。

2.3.1. SUSAR

根据新版GCP,以及药品审评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的标准和程序》,概括SUSAR报告流程如下:

研究者应当立即向申办者书面报告所有SAE(包括SUSAR)及随访报告。

申办者应当立即分析安全性信息,以个例安全性报告方式将SUSAR快速报告给所有参加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及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申办者对SUSAR判断与研究者不一致,也要快速报告。

研究者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由申办方提供的SUSAR

所报告的SUSAR涉及死亡事件,研究者应当向申办者和伦理委员会提供其他所需资料,如尸检报告,最终医学报告。

SUSAR报告的时限:对于致死或危及生命的SUSAR不得超过7天,并在随后的8天内报告、完善随访信息(申请人首次获知当天为第0天)。非致死或危及生命的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申请人应在首次获知后尽快报告,但不得超过15天。

随访报告:申请人在首次报告后,应继续跟踪严重不良反应,以随访报告的形式及时报送有关新信息或对前次报告的更改信息等,报告时限为获得新信息起15天内

2.3.2.安全性信息

研究者应当立即向申办者书面报告所有严重不良事件及随访报告。

申办者应当分析评估任何来源的安全性相关信息(包括文献、数据与安全监察报告、期中分析结果),应当将临床试验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可能影响临床试验实施、可能改变伦理委员会同意意见的问题,及时通知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研究者应当签收阅读,并尽快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安全性信息可以定期汇总,报告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严重不良事件报告(仅适用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严重不良事件是指临床研究过程中发生需住院治疗、延长住院时间、伤残、影响工作能力、危及生命或死亡、导致先天畸形等事件。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应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2.4违背方案报告:需要报告的违背方案情况包括:①严重违背方案:研究纳入了不符合纳入标准或符合排除标准的受试者,符合中止试验规定而未让受试者退出研究,给予错误治疗或剂量,给予方案禁止的合并用药等没有遵从方案开展研究的情况;或可能对受试者的权益/健康以及研究的科学性造成显著影响等违背GCP原则的情况。②持续违背方案,或研究者不配合监查/稽查,或对违规事件不予以纠正。凡是发生上述研究者违背GCP原则、没有遵从方案开展研究,可能对受试者的权益/健康以及研究的科学性造成显著影响的情况,申办者/监查员/研究者应提交违背方案报告。为避免研究对受试者的即刻危险,研究者可在伦理委员会批准前偏离研究方案,事后应以“违背方案报告”的方式,向伦理委员会报告任何偏离已批准方案之处并作解释。

对于轻微的违背方案,应以列表方式汇总,作为年度跟踪审查或结题审查的附件一并报审查。

2.5暂停/终止研究报告:研究者/申办者暂停或提前终止临床研究,应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提交暂停/终止研究报告。

2.6结题报告:完成临床研究,应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提交结题报告。

3.复审

复审申请:上述初始审查和跟踪审查后,按伦理审查意见“作必要的修正后同意”进行修改后,应以“复审申请”的方式再次送审,经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果对伦理审查意见有不同的看法,可以“复审申请”的方式申诉不同意见,请伦理委员会重新考虑决定。

4.备案:备案是指向伦理委员会递送文件存案以备查验,该文件不是GCP规定的伦理审查所需的文件,研究者递送,伦理委员会签收存档。

三、提交伦理审查的流程

1.提交送审文件

准备送审文件:根据送审文件清单,准备送审文件;方案和知情同意书注明版本号和版本日期。

填写申请/报告的表格:根据伦理审查申请/报告的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初始审查申请,修正案审查申请,复审申请),或“报告”(年度/定期跟踪审查报告,安全报告(如是医疗器械填写严重不良事件报告),违背方案报告,暂停/终止研究报告,结题报告)。

提交:可以首先提交1套送审文件,通过形式审查后,准备书面送审材料(以送审文件清单为准),以及方案/知情同意书招募材料等电子文件(PDF格式),送至伦理委员会办公室;首次提交伦理审查申请的主要研究者,需提交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GCP培训证书复印件。

2.领取通知

补充修改送审材料通知: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后,如果认为送审文件不完整,文件要素有缺陷,发送补充/修改送审材料通知,告知缺项文件、缺陷的要素,以及最近审查会议前的送审截止日期。

受理通知:送审文件的完整性和要素通过形式审查,办公室秘书发送受理通知,并告知预定审查日期。

3.接受审查的准备

会议时间/地点:办公室秘书以电话或微信通知主研。

准备向会议报告:按照通知,需要到会报告者,准备报告内容,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

四、伦理审查的时间

伦理委员会每月例行召开审查会议1次,需要时可以增加审查会议次数。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送审文件后,一般需要1周的时间进行处理,请在会议审查1周前提交送审文件。

研究过程中出现重大或严重问题,危及受试者安全时,或发生其它需要伦理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紧急审查和决定的情况,伦理委员会将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审查。

五、审查决定的传达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做出伦理审查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以“伦理审查同意函”或“伦理审查意见”的书面方式传达审查决定。

如果审查类别属于安全性信息审查/严重不良事件审查,违背方案审查,暂停/终止研究审查,结题审查,以及上述审查类别审查后的复审,且审查意见为肯定性决定(同意继续研究,或不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伦理委员会的决定可以不传达。申请人在伦理委员会受理送审材料后一个半月内没有收到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视作伦理审查意见为“同意”或“不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六、伦理审查的费用

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合同,以及科研课题经费的预算应包括伦理审查费用。医院年度预算编制列入伦理审查费,用于列支小额科研课题的伦理审查费。每个研究项目需根据财务制度缴纳一定数额的伦理审查费。伦理委员会审查收费标准:

初始审查会议审查:药物临床试验每项为5000元,器械及其他临床观察每项为4000元。

修正案审查:快速审查2000/会议审查3000/项

年度跟踪审查:2000元/项。

加急审查8000/项。

其他类别的跟踪审查及复审不单独收费。

对本院开展的医学服务项目及国家重点课题、自然基金及其他途径申请的课题及院内申请的课题均不收费。伦理审查费归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七、免除知情同意

1.利用以往临床诊疗中获得的医疗记录和生物标本的研究,并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以申请免除知情同意:

研究目的是重要的。

研究对受试者的风险不大于最小风险。

免除知情同意不会对受试者的权利和健康产生不利的影响。

受试者的隐私和个人身份信息得到保护。

若规定需获取知情同意,研究将无法进行(病人/受试者拒绝或不同意参加研究,不是研究无法实施、免除知情同意的证据)。

只要有可能,应在研究后的适当时候向受试者提供适当的有关信息。

若病人/受试者先前已明确拒绝在将来的研究中使用其医疗记录和标本,则该受试者的医疗记录和标本只有在公共卫生紧急需要时才可被使用。

2.利用以往研究中获得的医疗记录和生物标本的研究(研究病历/生物标本的二次利用)并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以申请免除知情同意:

以往研究已获得受试者的书面同意,允许其它的研究项目使用其病历或标本。

本次研究符合原知情同意的许可条件。

受试者的隐私和身份信息的保密得到保证。

八、免除知情同意书签字

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申请免除知情同意签字:

(一)利用可识别身份信息的人体材料或者数据进行研究,已无法找到该受试者,且研究项目不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利益的;
  (二)生物样本捐献者已经签署了知情同意书,同意所捐献样本及相关信息可用于所有医学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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